人之初:胚胎生命起點的探討
內容:
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是上帝清楚啟示的倫理規範,因人具有上帝尊貴的形像,是上帝所愛的,因此人的生命不可隨便殺害。然而,「不可殺人」涵蓋範圍是否包括母腹中未出生的生命呢?其關鍵在於:這生命算不算是一個「人」。隨生殖科技進展,人對胚胎發展各階段已有清晰的了解,從受精、著床到子宮內胎兒活動,在顯微鏡與超音波下一覽無遺。然而,相關倫理問題也隨之出現:如果出生前發現胎兒殘障,可以墮胎嗎?這生命到底從哪一刻開始算是「人」呢?如果出生前還不算「人」,則墮胎嚴格說來並非殺人,頂多只是終止一個將來有機會變成「人」的生命,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本書將人的生命起於何時,從醫學、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做了清楚的說明。教會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線堡壘,如果連教會對墮胎都沒有清楚的立場,豈還能發揮什麼光與鹽的功能呢?期盼有一天,我們的子孫能在尊重生命的環境中成長。人本有上帝的形像,不論男女或胎兒,願這尊貴榮耀的形像,因這世代基督徒的努力而得著恢復。
作者:
張立明
胃腸科專科醫師,美國三一(Trinity)國際大學醫學倫理碩士(M.A. Bioethics),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碩士(Th.M.),主修系統神學,現於美國Southern Baptist神學院帶職攻讀哲學博士(Ph.D.),主修基督教倫理(Christian Ethics)。曾任:台灣行政院衛生署醫學倫理委員會委員、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生命教育師資培育計畫科技與生命倫理組召集人、嘉義榮民醫院胃腸科主任、台灣禮來公司醫藥學術處長、嘉義基督教醫院董事。現任:美國Eli Lilly總公司全球病患安全部資深醫療顧問、生技倫理委員會與肝臟藥物安全委員會委員、美國三一(Trinity)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CBHD)諮詢委員、台灣路加傳道會執委。多次受邀在國內外大學、醫院、神學院、教會機構演講,主題涵蓋醫學倫理、神學、生物科技、臨床試驗、企業管理等。曾在台灣連續六年主辦路加傳道會醫學倫理研討會,並出版六冊基督徒醫學倫理系列。
目錄:
序一 為台灣生命倫理走出一條正確之路/楊寧亞
序二 建構基督徒的倫理義務/周功和
序三 齊來關心生命倫理議題/陳尚仁
引言 尊重生命,恢復人原有的上帝形像
第1章 從醫學看生命肇始
第2章 靈魂的探索
第3章 「人」的位格始於受孕
第4章 生命倫理的探討
第5章 人工生殖科技與胚胎幹細胞實驗
第6章 特殊狀況:強暴、亂倫懷孕或懷孕危及母體
第7章 攻破堅固營壘:基督徒的倫理責任
中英文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