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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聖經》,上帝以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並為之設立婚姻,要男女二人在婚姻中成為一體,生子,遍滿大地,代理上帝行看守、管理大地的職責。為此,上帝明白禁止人傷害人,禁止人破壞婚姻,禁止人淫亂,因為具有上帝形像的人是尊貴的,延續人生命的婚姻是尊貴的,由之產生新人生命的性也是尊貴的。這就是《聖經》對人、婚姻與性的基本觀點,也是歷代基督教會一直奉行的正統教義,本書要護衛的就是這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