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舍之愛-活出基督行動的愛
最重要的誡命是什麼? 耶穌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回答了法利賽人詢問的這個問題:[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以及[你要愛人如己]。這兩句經文被綜合起來,成為神學專用術語所稱之[愛的雙重誡命],並且道出了基督宗教信息中精確且無可取代的精神核心。因此,身為一個基督徒不可能沒有鄰舍之愛。然而,理論是一回事,在我們今日生活中的挑戰又是另一回事:基督教所說的愛鄰舍是一種基督教獨特的現象嗎?它與其他愛的形式與社會(例如:慈善機構)所投入的方式有很大的差別嗎?無私或者犧牲自己、以別人的興趣與需求為優先,就是基督教鄰舍之愛的獨特象徵嗎?在這些關於鄰舍之愛的談論中還隱含了很多問題,在書中作者將針對這些問題給予可能的答案。